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

一月底的兩場研討會心得分享

在1/30人文臨床與療癒座談會中,黃冠閔老師從孤獨出發討論療癒/遇的可能性
在31號的心理治療倫理研討會中,陳興正醫師從唯根斯坦出發討論心理治療的倫理
兩場我都很喜歡,雖然不完全明白,但就我所吸收的整理如下:

要了解一個世界,必須跟它想有相同的生命形式。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來說,可能全然是個謎。就像,你以為假如獅子會說話,你就能了解牠? 事實上,就算獅子會說人話,我們很可能也完全不知道它所說的是什麼。在哲學上有一個公理:每個人都有他的孤獨。同情.同理,都是類比加上想像而來的。因此,"痛其所痛"挑戰了人的主體性。人不可能完全脫離自己,進入另一個人去了解他的真實。

那麼,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: 既然如此,"心理治療"怎麼可能?
"痛苦"這個語彙的成立,預設了他所指之事的"可感"(否則人們為什麼要發明這個詞彙?)。黃老師從唐君毅和牟宗三關於"感通"的說法來討論治療如何可能: "感通"來自一種道德情感,表現在惻隱.真誠...等情感上。是一種情感的"共有"與"感染"。儒者以"自內向外"為感通的模式。這種模是預設著自感,包括三方面--對己感通(自感.體感). 宗族(祖先.群類)感通. 宇宙(天地)感通。是一種過程,一種聯繫不同感受存有者的動態關係,以水的滲透.浸潤為意象。
因此,回到我們的問題,孤獨的公理並不否定感通的可能性;但感通的可能也未必取消了孤獨。人們溝通著的是各自的孤獨,但這孤獨又可能是共通的。心理治療就是在這樣的場景中發生。

來到第二個問題: 既然感通未必等於全然了解,而任何治療必然涉及一種評價/侵犯/影響/干涉,我們憑藉什麼道德基礎去對別人進行"心理治療"?
陳醫師以維根斯坦晚期認為"語言與其指稱的世界並沒有有限固定的邏輯關聯"為開端討論了這個問題。多數人以"下棋"指稱幾個人就著棋盤和旗子輪流進行某種鬥智且規則性的遊戲;但若有某人每次說到"下棋",就是把棋盤和旗子翻倒在地(原來他以此為"下棋"的定義),這人雖然古怪,但並非無法理解吧?

當"理性"的定義從"本質論"(有固定標準)轉變為"範疇論"(因時因地因人而異)。可接受心理治療的前提也從"理性"轉變為"可理解性"。也就是說,只要是可以理解的,即便是多數人看來"非理性"的,也可以對其進行治療。但我們每個人,在治療關係(或任何的人際關係)中,真真切切地尊重每一個你可以理解,但仍覺得古怪的價值觀嗎? 又,既然每一個人都可以,也事實上是存在於他個人的"主觀真理"中,那我們憑什麼對別人進行心理治療?

每個人所選擇的不同道德傾向或道德品味,決定了他對心理治療的態度。陳醫師以齊克果的"間接溝通"(相對於"直接溝通"--例如:教導學問)作為他個人的態度。他認為心理治療涉及的是意願,而不是認知。如同傳教一樣,是一種世界觀/態度/生活方式的轉變。不是認知層面上的說服。更如同奧古斯汀(據說以前是個浪子)說的:"我的母親說服我的,是她的眼淚和禱告,不是她說的話。"
或許你會發現,倫理的問題沒有,也不應該有固定答案。但卻是每一個人都應該一再提問的,因為倫理上最大的危機,將會是所有的人都視所有的現象為理所當然。

2 則留言:

  1. 謝謝你的分享! 也分享一下看完後的想法...
    我對第一個問題還滿有興趣的,在一個人不可能完全地去了解/對應到他人的真實的前提下,探詢心理治療如何可能...

    不過這個問題的回答,最後還是回到了一個可彼此共通共感的場景,像是兩個人之間 孤獨的一種形式上的對應性。還記得之前讀書會上有放過一部影片,一個被錯認為是精神分析師的人,在治療情境中對個案只是做一些很直覺性的回應,像是嗯哼之類,其實就帶來了不錯的效果 (不過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未必啦)。只是心理治療不可避免的要找尋一個可共通共感的平台嗎?...哈哈 現在心中也沒具體的答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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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寫得很棒!!個案接觸的越多,越體會到「人不可能完全脫離自己,進入另一個人去了解他的真實」、「心理治療涉及的不是認知層面上的說服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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